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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章 侠客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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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三宝久经沙场,原本没把李白放在眼里,侧身一躲,哪里想到那剑忽而变招,奔着自己胸口而来。
  他还想再躲,只可惜晚了,李白已经欺身近前,一把长剑耍的行云流水,唰唰唰,剑如鬼魅般让他躲无可躲,连连后退。
  最后连退也退不及,剑身横在了脖颈处。
  李白哈哈大笑:“你这奴才,能在我手下走那么招,也算是有些本事,赶紧滚开,不然我可就不客气了。”
  杨默却认出了马三宝,上前道:“这是我三宝兄弟,太白兄,自己人,自己人!”
  “自己人?”
  李白上下打量着马三宝,而后转身回坐,长剑顺势回鞘,潇洒至极,引得周围人不由得叫好。
  “来,继续喝酒!”
  老乡见老乡,两眼泪汪汪,杨默确定李白也是穿越者后,自然是欢喜无比。
  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,他本是谨慎低调的性子,可被李白的豪迈感染,这几日的烦闷一扫而空。
  李白也跟着端起酒来,俩人一碰,一饮而尽。
  马三宝见杨默满脸通红,浑身酒气,赶忙道:“姑爷,你不是不能喝酒么?再说,你大病初愈,喝那么多酒伤了身子,小姐...小姐那...”
  杨默笑道:“姑爷我的酒量是因人而异的。所谓酒逢老乡千杯少。这一大碗嘛,我瞧也不过五六杯,千杯怎么着也得二百碗,二百碗都是少的,更何况才喝了不到十碗?”
  “来,李太白,继续喝!”
  说着又将碗里的酒喝了下去。
  李白本就是嗜酒如命的人,见杨默喝起酒来比自己还要干脆,更是高兴。
  又听到他说酒逢老乡千杯少,略微有些诧异,但来不及多想,高声道:“杨大哥说的没错!来!”
  说着端起酒碗来一饮而尽。
  马三宝见杨默喝的毫无顾忌,怕他不小心喝死,小姐那边自己可没办法交代。
  可若要强行拉走,旁边那使剑的年轻人剑法高超,自己又打不过。
  只得一边吩咐跟着自己来的小弟去府中报信,一边坐在旁边看着俩人。
  有马三宝在一旁坐镇,身后那帮人也全都不敢再哔哔,注意力也都放在了俩人的斗酒上。
  北隋尚武,因此即便是文人也多有豪气。
  文人多有豪气的直接表现便是喝酒了。
  加之关中及周边地区又盛传着游侠的传说。
  仗剑天涯的游侠精神便又给这些文人们的精神上附加了一层武魂。
  多种因素纠缠在一起,以至于北隋的文人与其他朝代的文人略有不同。
  喝最猛的酒、骑最烈的马、用最利的剑、杀最恶的人、写最豪放的诗、睡最美的姑娘。
  这六件事就像是标准一样,天下间谁能将这六件事全都做成,那便是天下文人心目中最高的王者。
  这也是为什么李白如此张狂,但却无人敢讥讽他的原因。
  同样最初的时候,谁都看不起杨默这个被休的赘婿——赘婿这种身份,寻常人都看不上,更不要说这帮心高气傲的文人了。
  更不要说还是被休的,即便李娘子又不知为何毁掉了那封休书,但被休了便是被休了,一辈子都洗刷不掉这个烙印。
  但随着他与李白的斗酒越来越白热化,什么都可以做的了假,但那一碗碗烈酒却是做不得的。
  围观的众人心里再看杨默时,眼神有些复杂了。
  轻视鄙夷自然还是有的,但却多了一丝钦佩。
  甚至随着旁边倒酒童子们的高声常喝:“杨爷喝了第十五碗酒!”
  整条下街的议论声慢慢消失不见,不少人面面相觑,原本一直给别人聊杨默被休之事的多嘴文人也都微微咋舌:“乖乖,十五碗,我可是喝不了那么多!”
  在历朝历代,强者永远是不会受到指责的。
  尤其是在北隋。
  很快,杨默与李白的斗酒一事,便传遍了全城。
  斗酒,乃是太原城的优良传统美德之一。
  每年中秋和年关,城内的各种集会上便会有各种助兴的雅斗。
  文人墨客们有斗酒、斗诗、斗剑、斗舞...
  下里巴人们有斗鸡、斗狗、摔跤...
  这些各种比斗,便是尚武的北隋长年累月里催生出来的。
  当杨默喝到二十碗的时候,人群中开始有人叫好。
  众人循声望去,见是一个衣衫洗的发白,却整理的干净利索,略显穷酸的书生。
  这种书生,在下街里不少。
  往日里他们没少招人白眼,甚至是这些衣着显贵们的世家子弟取笑的对象。
  有一人叫好,便会有两人,随后这些下街文人阶层最低端的书生们,全都开始为杨默叫好。
  连喝二十二碗烈酒,这是下街的记录:虽然李白早就已经破了。
  相对强者更强,大众百姓们更喜欢看弱者逆袭。
  当杨默端起第二十一碗酒的时候,站在他身后那些刚刚讥讽他的人也都跟着紧张起来。
  有的人暗中为杨默鼓劲,有的人单纯的为他紧张,有的人为他可能破记录而兴奋,当然也有人暗地里盼望着他倒下。
  连喝二十二碗,即便是这个时代的酒,杨默也有些扛不住了。
  眼前开始乱晃,神智开始模糊,舌头说话更是开始打颤。